罰了34萬!勸你們不要再搞“試營業”
新店開張,試營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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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試營業,幾乎成為所有門店開業標配,似乎不搞個這樣的儀式,就不夠慎重,逼格就不夠高。
但是!往往越高調“試營業”,就越容易被有關部門盯上。
出師未捷先被罰,“試營業”一塊未賺先虧34萬
青島衛生監督報道,今年7月,青島市的衛生監督員對剛開業的某醫療美容有限公司進行例行監督檢查。
現場發現該單位大廳內有多名顧客,手術室內查見使用后的針頭等醫療廢物若干,在前臺電腦中查見顧客登記信息、收費憑證等數十份資料,該單位負責人表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在辦理,目前是試營業階段。
該單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期間開展試營業活動,擅自為顧客提供醫療美容服務,依據《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衛生監督員予以該醫療美容有限公司罰款 34 萬元的行政處罰。
也是同樣的原因,去年11月份的時候,深圳福田區一家醫療美容門診部也被罰了17萬,醫師還被罰7個月暫停執業。
門店試營業,花樣挨罰
證件不全搞試營業,是門店被罰的主要原因,但不會是唯一的原因。
今年1月,浙江嘉興一足浴店試營業即被查封,還未盈利就遭遇了10萬元巨額罰款,其原因是:未經消防檢查擅自投入使用、營業。
今年8月,泰城某店試營業宣傳,因組織十余人手持廣告牌、彩旗、音響設備上街,宣傳隊伍涉嫌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噪音污染,實施廣告宣傳活動,被警告,其單位業主收到懲戒約談和整改通知書。
還有一商戶因消防驗收不過關,擅自營業被罰6萬;一門店試營業違規放鞭炮被罰2000元;商鋪試營業不交稅被罰等等。
新開門店“試營業”,意義在哪?
對于商業性場所,無論是賓館酒店還是服裝店或商場,一般都有個試營業的問題。試營業的主要目的在于:
1.表明店面已經開始營業了,可以進行消費;
2.由于是試營業,因此營業中可能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服務不周到,安排不細致,客戶體驗較差等問題;在試營業階段發現的問題,在正式開始營業后可以進行調整;
3.對于店面員工來說,通過試營業階段,可以評估其表現上哪些地方可以滿足營業需要,哪些地方還需要進行改善;
4.對于顧客來說,在試營業階段,可以判斷出該店面的基本定位和服務對象,對于后續消費確認有一定好處。
總的來說,試營業就好比一些項目的預備階段一樣,試營業取得的成效和發現的問題,在正式營業中可以得到借鑒和調整。對于正式營業后經營的良好性和適應性來說,試營業是個發現問題和調整的過程。
試營業的文化也在醫美機構中盛行,很多醫美機構在開業儀式之前,會接待少部分顧客,讓其體驗服務并提出改進意見。
這個想法是很好的。
但很多人就因此誤會了,覺得試營業就是“試”營業,不算正式營業,我證件沒到位、我消防不過關、我該有的東西不齊也沒問題,那就完蛋了。
別把試營業真當“試”營業
事實上,“試營業”只是一種運營策略和推廣手段,在法律上,并沒有“試營業”的概念。
只要開始接待客戶,就算正式營業,就必須符合法律的要求,取得有關行業部門的許可審批或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否則,就是無照經營行為。
此外,打著“試營業”的旗號經營,不交稅也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醫療機構對外營業,不管是試營業還是正式開業,一定要將手續辦理齊全,拿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后方可接待顧客!
試營業雖有其合理性,但作為醫療機構,我們真的有必要搞試營業嗎?試想一下,如果哪天爆出一則“某人民醫院試營業啦”的新聞 ,那肯定會被群眾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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